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公開選聘樂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高管人員的公告
樂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是經樂山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并授權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重點國有企業。公司注冊資本9900萬元,重點以股權運營、基金投資、資產管理、金融服務為主要經營業務。作為目前樂山市市屬一級國有資本運營平臺,公司以新興產業投資、金融和類金融股權投資、國有資本管理為核心,致力于推動樂山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加快資產證券化,做優做好、做大做強樂山市整體國有資本。
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樂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高管人員,誠邀精英加盟,共創美好未來。
一、選聘崗位
樂山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選聘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四)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
三、選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政治,顧大局,遵規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作風嚴謹,勤奮敬業,團結合作,敢于擔當,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工作業績突出,職業素養優良,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創新能力強;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不超過45周歲;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金融、財務管理類等相關專業優先;
3.具有銀行、證券、基金等金融行業相關工作經歷,或企業投融資相關工作經歷,熟悉股權投資、并購重組、基金募投管退、債券發行與交易、資產管理、融資及資金運用管理等業務;
4.曾在大中型企業擔任中層正職3年以上,或擔任中層副職5年及以上;
5.具有中級以上財經管理類專業技術職稱或執業資格者優先;
6.中共黨員優先。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人員職務的;
5.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
6.其他不宜報名的。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公開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組織考察、聘前公示、辦理聘任等程序進行。若報名人數不足5人,則暫停該崗位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樂山市人才網、樂山市國資委官網等渠道發布選聘公告。
(二)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9日—11月20日。
2.報名方式:主要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將報名資料的電子文檔(照片或掃描件均可,要求清晰可辨),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運營公司+ 姓名”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927734835@qq.com。
3.報名資料:
(1)應聘者填寫《選聘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任職文件、合同等)、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3)近期2寸證件照(紅底)。
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我們承諾對應聘者提交的資料信息嚴格保密。凡提供不實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相關協議。報名材料恕不退回。
(三)資格審查。按照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身份信息、學歷、任職證明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共100分,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占30分,面試占70分??荚嚂r間另行通知。
1.筆試。以測試實際專業能力為主、理論知識為輔,注重測試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合格得分前3名參加面試(最后一名出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
2.面試。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經營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實際工作經驗以及對報考職位的適應程度。
(五)確定考察對象。筆試和面試綜合得分第1名,由實施選聘單位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果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若體檢不合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組織考察或背景調查。組織開展實地考察或背景調查,全面了解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嚴格審核個人檔案,查詢違法犯罪記錄和社會信用記錄。
(七)確定擬聘人選。根據考察情況,綜合分析履歷業績評價和專業能力測試情況,研究確定擬聘任人選。
(九)辦理聘任。公示結束無異議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聘任。聘期3年,其中,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職務。任期屆滿后,根據選聘人員履職情況決定是否續聘,也可視工作需要安排合適崗位。
五、聘用程序及薪酬待遇
(一)簽訂合同協議
公司同聘任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聘任協議,實行任期制。聘任協議明確聘任人員的權利、義務、工作職責,以及任期內的任務目標、經營業績指標、考核標準、薪酬待遇、獎懲辦法、退出機制。
(二)薪酬待遇
聘任人員實行年薪制。依照樂山市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和樂市國資人﹝2020﹞1號關于規范企業董事會對市場化選聘的高級管理人員開展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的相關精神,根據企業具體情況確定考核及薪酬方案。薪酬標準和發放方式按照市場化機制結合企業、地區和行業水平、經營目標等情況確定。
六、對選聘工作的監督
選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在選聘工作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0833-2412187(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七、其他
(一)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二)報名時請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三)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國資委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833-2412182,0833-2412191。
特此公告
樂山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6日